对于一体式起升机构(如钢丝绳电动葫芦、环链电动葫芦),由于结构的原因,一般不选用传动式起升高度限位装置。钢丝绳电动葫芦可采用断火式、重锤式、压板式任意2种组合形成双限位。
对于分组式起升机构,要视设备条件情况,采用传动式,或者传动式、重锤式、压板式、拉绳开关式、断火式任意2种组合形成双限位即可。对于有多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,每套起升机构的起升高度限位装置都应满足国家规定的要求。
环链型电动葫芦可采用重锤式、压板式、自配的限位开关(如果有)任意2种组合形成双限位。
环链型电动葫芦的安全离合器不满足起升限位器的定义,不应作为一种起升高度限位装置。
为环链型电动葫芦加装起升高度限位装置的原则:
1、不应影响起重机的正常使用。
2、考虑加装起升高度限位装置后对起升范围的影响。
3、根据动作原理,重锤式、压板式起升高度限位装置不适用于有下降深度限位要求的场合。